4 采光标准值 4.0.1 住宅建筑的卧室、起居室(厅)、厨房应有直接采光。 4.0.2 住宅建筑的卧室、起居室(厅)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,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.0%,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。 4.0.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3的规定。 表4.0.3 住宅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4 教育建筑的普通教室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Ⅲ级的采光标准值,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3.0%,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450lx。 4.0.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5的规定。 表4.0.5 教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6 医疗建筑的一般病房的采光不应低于采光等级Ⅳ级的采光标准值,侧面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2.0%,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300lx。 4.0.7 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7的规定。 表4.0.7 医疗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8 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8的规定。 表4.0.8 办公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9 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9的规定。 表4.0.9 图书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10 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10的规定。 表4.0.10 旅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11 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11的规定。 表4.0.11 博物馆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注:1 *表示采光不足部分应补充人工照明,照度标准值为750lx。 2 表中的陈列室、展厅是指对光不敏感的陈列室、展厅,如无特殊要求应根据展品的特征和使用要求优先采用天然采光。 3 书画装裱室设置在建筑北侧,工作时一般仅用天然光照明。 4.0.12 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12的规定。 表4.0.12 展览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13 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13的规定。 表4.0.13 交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4.0.14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14的规定。 表4.0.14 体育建筑的采光标准值 注:采光主要用于训练或娱乐活动。 4.0.15 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不应低于表4.0.15的规定。 表4.0.15 工业建筑的采光标准值